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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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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会设立7席董事,董事年龄50歳以上为6人,30-50歳为1人,皆为男性。其中3席独立董事steven jeremy goodman、黄达业、chin fock hong,为法律、财经与管理等专业领域人士,会议出席率皆达100%。

    公司治理单位包括董事会、功能性委员会与推行单位。董事会辖下功能性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针对财务报表查核情况、内部稽核结果、重大诉讼案件、财务业务概况等
    资讯,协助投资人确保公司在公司治理及资讯透明等方面的可信度,保障
    股东权益。

    2.薪资报酬委员会:

    由独立董事组成,以协助评估与监督整体薪酬政策、董事及高阶主管薪酬
    水准。


    3.公司治理暨永续经营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6年设置「公司治理暨诚信经营委员会」,并将原「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纳入架构,目的以善尽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与落实诚信经营,将执行成果每年向董事会至少报告一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14日决议将原公司治理暨诚信经营委员会提升组织层级,成为董事会辖下功能性委员会,并更名为「公司治理暨永续经营委员会」(下称本委员会),以协助订定及推动各项公司治理相关的政策规范,维持更健全的决策及执行组织,持续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并以实际行动落实公司治理。

    上述董事会也同时决议设置公司治理主管,并由詹昆晃资深协理担任,期保障股东权益并强化董事会职能。詹昆晃资深协理已具备公开发⾏公司从事法务等管理⼯作经验达三年以上。主要职责除担任本委员会执行秘书,尚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登记及变更登记、办理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相关事宜并协助公司遵循股东会及董事会相关法令、制作及分发股东会及董事会议录、提供董事执⾏业务所需之资料等。

    2018年成立后之业务执⾏情形如下:
    - 协助组织建立,由新设公司治理主管督导本公司法务组、⾏政组和董事会秘书处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和协调⼯作分配。
    - 安排股东会召开事务,包括股东会⽇期、议程和议案之拟订。
    - 因应⾦管会新版公司治理蓝图措施、公司法修订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修订,检视公司章程和规章并提出修订建议。

    同时投保「董监事及重要职员责任保险」,预防董监事及重要职员执行职务的错误行为,导致第三者受损,提供求偿管道,也借助保险转移因诉讼造成公司的财务风险,健全公司经营。


    依据本委员会组织规程,本委员会之职责包括:
    一、 推行与强化公司治理:
    1. 规划公司治理方向及年度执行计划与进度。
    2. 公司治理制度实施成效及年度执行计划与进度之检讨、建议与追踪。
    3.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讯揭露执行情形之检讨、建议与追踪。
    4. 检讨本公司与其关系企业间之治理关系。
    5. 其他依章程、本公司内部相关办法规定、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指示办理之事项。
    二、 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事务:
    1. 企业社会责任政策与制度之拟定。
    2. 企业社会责任年度目标与执行方案之制定。
    3. 企业社会责任执行情形与成效之追踪、检视与修订。
    4.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内容产出与制作。
    三、 防范不诚信行为:
    1. 协助将诚信与道德价值融入公司经营策略,并配合法令制度订定确保诚信经营之相关防弊措施。
    2. 订定防范不诚信行为方案,并于各方案内订定工作业务相关标准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
    3. 规划内部组织、编制与职掌,对营业范围内较高不诚信行为风险之营业活动,安置相互监督制衡机制。
    4. 诚信政策宣导训练之推动及协调。
    5. 规划检举制度,确保执行之有效性。
    6. 协助董事长及管理阶层查核及评估落实诚信经营所建立之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运作,并定期就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评估遵循情形,作成报告。
    本委员会以每年至少开会一次为原则,必要时得弹性调整;相关会议召开和委员出席情形,请参照本公司年报或至公开资讯观测站中「公司治理\设立功能性委员会及组织成员」查询。

  • 透明揭露

    自2011年于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后,参与「上市上柜公司资讯揭露评鉴」,经三年努力,评分自a-进步提升为最佳评等a 。过程中完善企业对基本法令遵循,并自愿性揭露及落实资讯透明度。未来将持续参与证交所与柜买中心办理的「公司治理评鉴」,以追求更有效率的公司治理架构、重视利害关系人之权益并强化资讯揭露及透明性。

  • 诚信经营

    1.诚信经营守则:以诚信为基础之政策,订定防范方案,同仁皆签署职员保证书,承诺遵守公司纪律。并于2014年增订「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明列不诚信行为及相关利益型态及奖惩制度,规范本公司人员执行业务过程之行为,并指派专责单位,维护及落实诚信经营行为。

    2.道德行为准则:规范员工执行职务遵循法令及道德行为准则,明定防止利益冲突,追求高度道德标准。新进​​人员训练时亦安排企业伦理、公司行为准则等课程。

    3.「员工诚实险」:防范与保障因员工未诚实履行职务,降低公司之损失,保障股东权益。

    4.舞弊及违反行为准则举报办法:内外部人员皆可以利用专线电话、书面投递及电子邮件等多种管道举报不当行为、舞弊、不法及违反公司行为准则事件。

  • 风险管理

    公司设有风险管理单位,以维持健全且有效率的风险管理机制,并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确保所有业务的潜在风险被有效管理。

    风险项目 防线机制 管理单位

    信用风险

    严谨的授信审查及批核制度、作业流程;
    客户信用评等评分制度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预测客户之违约风险;
    监控资产品质状况,限制特定行业往来,弹性调整经营策略和授信政策;
    教育训练及个案教学加强业务和审查人员风险评估能力。
    第一层业务​​与审查人员
    第二层风险管理单位
    第三层风险管理委员会

    市场风险

    观察市场利率的变动,执行利率风险分析,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
    调整长短期借款结构,保持适当可运用资金并建立紧急应变机制。
    财会单位

    法律风险

    遵循政府法令规范,适法性审查增修业务或规章,督导、调查各项业务依法遵行。 法务单位

    作业风险

    依自行检查作业办法,各单位定期办理控制作业自行检查,以落实自我监督机制,降低作业疏失风险。控管风险,职能分工、覆核、轮调等方式以及内部稽核等各项机制达到防弊目的。 各单位 人资单位

    环境风险

    1. 风险控制面向:包括气候风险评估与因应策略,推出绿色商品服务等。
    2. 环境管理系统维护包括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紧急应变等。
    企画单位 行政单位
  • 法令遵循

    设法令遵循主管,综理法令遵循事务,由法律咨询单位担任法令遵循制度单位,负责法令遵循制度工作规画、执行、管理及考核,主要包括建立清楚适当的法令传达、咨询、协调与沟通系统;确认各项作业及管理规章配合法规适时更新,各项营运活动符合法令规定;对各单位进行适当合宜之法规训练;订定法令遵循自行查核及评估内容与程序,并督导各单位定期自行评估执行情形,遵循的法令项目概分为治理类、财务类、营运类、资讯类与环境类,范围含括控股及其台湾重要子公司中租迪和与合迪公司,合计外部法令118项,内部因应及规定40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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