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租迪和公司为增加筹资管道并取得长期稳定之资金,曾于2007年8月23日以及2010年8月15日成功发行60亿以及52.75亿之租赁及分期款债权证券化受益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并于七月中旬再次向金管会递件申请第三次发行受益证券,预计于九月份完成发行。
本案由中信银担任主办顾问,台湾土地银行为受托机构,中华信评公司担任信用评等机构。本次之受益证券共发行三种券别,优先顺位受益证券a券,评等为twaaa(sf),期间为5年;优先顺位受益证券b券,评等为twa(sf),期间为5年;次顺位受益证券无信用评等,期间为5年,由中租迪和自行持有作为信用增强之用。
中租迪和表示2007年发行之首宗证券化twaaa(sf)及twa(sf)已分别于今年5月及6月全数清偿完毕,该件商品即使在金融海啸的冲击下,投资人仍全数回收投资本金并按期收取利息,中租迪和优越的债权管理能力更获中华信用评等公司的肯定,并于去年11月将twa(sf)券之信用评等调升至twaa-(sf)。
综观台湾证券化市场,在历经金融海啸之后,以国内资产为基础所发行的证券化商品完全没有受到任何损失,中租迪和推出的证券化商品之标的资产为国内的租赁及分期债权,再加上过去两次发行的优异绩效表现,让投资人投资信心大为提升。相较国内公司债商品发行利率持续维持低档下,证券化商品提供投资人更具吸引力之报酬,在目前证券化市场需求强面供给少的情况下,预期将造成投资人抢购这档优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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